我流落人间,但是又远离人间。玛利亚修女去世了,因为保护收容院里一个长得好看的小姑娘被小混混打了一顿,也对,她已经那么大年纪了。于是,收容院也倒闭了。但我还是被收养了,收养我的人是我父亲曾经的客户,一位哥谭政府的官员,我现在都记不得他叫什么了。我知道他不安好心,但是,对付一头狼可比对付一群狼要好。像我这样女孩在哥谭没有庇护,要么出卖身体,要么被人摧毁。他的家里有一个像是夜莺一样的女人,虚荣刻薄,喜欢在家里开舞会,下午茶总是喝加糖加奶的红茶。还有一个比我大一点的女孩,我只记得她叫爱丽丝,名字很好听,长得也很好看,但是像她母亲一样刻薄尖利。他们似乎没有想办领养手续,我就当个小女仆就好了,不用管那么多,还能干活。如果还能算是养父的话,好吧,我的养父是个令人作呕的老变态,该下地狱的恋|童|癖,喜欢玩弄小女孩的蛆虫。而我的养母,是一个爱面子的女人,非但不会阻止她丈夫对我的骚|扰,反而巴不得我倒霉。所以,相比之下,我那个没有脑子的姐姐倒是讨人喜欢不少。为了躲避养父的骚|扰,我向爱丽丝提出和她一起住,理由是每个体面端庄的小姐都需要一位贴身女仆。她答应了,那个老变态的行为也收敛了不少。一开始我只是睡在地上,但是总是会绊倒半夜起来的爱丽丝。她就弄来一张上下床,我睡在上面,眼不见心不烦嘛。那个时候,我其实是见过布鲁斯的,在一次宴会上。不得不说,他可真是一位绅士,看起来就像童话书里的王子。不过,我很久都没读过童话了。那次宴会之后,一位深知我养父癖好的政敌找到了我,问我想不想逃离那个毒巢,条件是站出来指证我的养父。我告诉他这没用,我见过我父亲用法律的漏洞来玩弄规则,而且只是一个小女孩的指控而已,黑白是非多好颠倒。我想杀了他,包括我的养母,总之不知道她是不是也帮自己兽|性的丈夫祸害过多少女孩。事实上,我没想杀爱丽丝,我甚至有点喜欢她。不过她不该碰我母亲留给我的手帕,那张手帕甚至都舍不得用,她居然却用来擦鞋!最终,在那个政客的帮助下,这座城市一个黑暗的家庭就此消逝。那个政客本来还想杀我灭口,不过我已经跑掉了。我跑到了一个马戏团,里面有小丑表演和杂技,让我想起了我七岁的生日。那个时候我有家人,而现在,我孑然一身。也是在那里,我遇见了杰罗姆。见他的芙丽兹就要开始报复和拯救爱人了我喜欢给别人两次机会凌晨四点,芙丽兹猛然醒来,迷茫地眨着眼睛,世界一片混沌,窗外闪着微弱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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