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写了一年多,直到出公务要经过漠城,他才结束这场没有回音的传书,准备亲自去见一见她。
一想到可以见到她,他从出京都城那一刻就是欣喜的,可真等日夜兼程赶到漠城,他却又心生怯意。
如今的他,已经不是她记忆中的他,他能杀伐果断地砍下一颗头颅,却不敢持着刀出现在她眼前。
于是他远远地看了她一眼,她正与新认识的朋友嬉戏打闹,脸颊看着肉呼呼的,应该是比在京都城时胖了些。
贺老将军将她养得很好,她还是那么活泼,眉眼间没有阴影,看人时总是带着笑意。
他突然想起母亲去世时,十三岁的他独守着灵堂过夜,她悄悄跑到他身边,认真地握住他的手。
“无忧哥哥,不要哭,”她笨拙地安慰,“你爹娘给你取名无忧,是希望你这辈子高高兴兴的。”
现在的他,已经不知自己和‘无忧’二字相隔多远,但还好有人替他实现了。
“大人,我们现在走吗?”
“走吧。”
这一走,就是四年。
四年里,皇城司缉拿贪官污吏上百人,破过几十桩大案,他在朝中的势力越来越稳定,再无人敢在他面前置喙。他依然不能食荤,却很少再想起贺嫣,只是每次酒后清醒,都会对上阿叶同情的目光。
“大哥,你昨晚又说梦话了。”阿叶说。
“哦。”
“要实在想她,就请皇上赐婚吧,这样她就可以回来了。”
他没有说话,无声地拒绝,阿叶叹了声气,离开了。
其实还好,没有那么想她,只是偶尔酒后,会忍不住念她的名字。他也不知情从何起,大概是那天灵堂之上,她告诉他爹娘为他取名无忧,是希望他这辈子高高兴兴的,也可能是后来每一个失意的日子,她总是会及时出现在自己眼前。
她在京都时,他不动声色挡下她所有桃花,发现她的手帕被拿走,还会直接找上那人要回来,她去了漠城,他便在京都遥遥守着,期盼她内心喜乐,不必被凡俗所扰。
一点火星落入干柴,等他回过神时已成燎原之势,再无扑救的可能。外人看他风光无限,实则连一点荤食都吃不得,每次从内狱出来,都要将手反复搓洗,仿佛能洗净手上的血污。
可手洗干净了,心呢?
在任上做了五年多,他仍不适应血气冲天的皇城司,仍对那些因自己而生的丑陋伤痕犯恶心,说到底,还是因为他本质上是个懦弱的人。
百无一用是书生,如今虽然做了武职,却依然摆脱不了本性。
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要这么下去,却在某日突然收到了她从漠城送来的礼物。
是一些颜色奇怪的绸布,乍一瞧有些不上心,却符合她的心性。他对着绸布坐了一夜,到底忍不住笑了一声。
绸布仿佛只是个开始,接下来又有无数东西送来,人人都道她这是看上他了,想用这些东西打动他,还说她没有半点女儿家的矜持,又怎会被眼高于顶的他看上。
他将那些乱嚼舌根的人教训一顿,清楚地知道,她已经离开六年,六年前她对他没有生出男女之情,又怎会在六年之后的今日突然喜欢她?
可清楚归清楚,对着她送来的东西,却还是忍不住生出妄想。
或许呢
?
在一次又一次的礼物后,他收到了胖得像狗一样的石狮子,也听到了她回来的消息。
她这次回来没有告诉任何人,等他知道时,她已经进了城、出现在自己的家中。而那时的他正在皇城司操练飞鱼卫,听说了这个消息后当即骑马飞奔,恨不得第一时间回到家中。
他清楚地记得回去的路上,自己的心跳是如何快,人是怎样慌张,尽管一直暗示自己,她既然决定回来,一时半会儿就不会离开,可还是不受控地勒紧缰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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